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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珠海宣布取消楼市限购 全国剩五个城市未取消

发表于2014-09-29

2014年9月26日晚间,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在官方网站宣布,调整房地产市场“双限令”:在珠海城区购买144平方米以上户型及在新城新区购买商品房不需要再提供社保或纳税证明,并放宽对外地人在珠海购买商品住房的房贷限制。
至此,全国目前仅有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和三亚五个城市还未取消限购。
《意见》提出,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为基本出发点,建立完善房地产市场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要加快保障住房建设和市场供应;要发挥规划和土地供应的调节作用,调整房地产产业结构,优化住房发展空间布局;要以建设国际宜居城市为契机,加快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推进新城新区的开发建设。《意见》还就优化人才环境、改善金融机构服务、完善房地产市场提出了具体意见。
《意见》明确,自印发日起,为了进一步优化户型、优化住房发展空间布局、控制居住人口密度,在城区(香洲、吉大、拱北、新香洲、前山)购买144平方米以上(含144平方米)的商品住房不再需要提供社保或纳税证明。为鼓励和引导居民到新城新区安居,新城新区(横琴、南湾、唐家湾、西部地区)范围内,购买商品房不再需要提供社保或纳税证明。为更好吸引各类人才,提供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在我市创业、工作就业的非本市户籍居民,符合珠海市人才目录的,可以凭创业、工作就业等相关凭证,在城区购买1套商品房。
《意见》还提出,放宽对在珠海创业、工作就业的非户籍购房人在珠海新购买商品住房的房贷限制;改进房地产价格管理体制机制,通过市场决定价格;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建设、经营行为和房地产市场秩序;引导居民合理自住的理性消费。
据媒体9月23日引述内部消息称,广东省已同意珠海楼市政策放松的申请,现正在研究松绑限购的执行细则。
但截至当日晚,上述消息尚未获得官方证实。不过,广东省房地产协会会长蔡穗声当天下午在参加一个论坛时认为,珠海现在可以退出限购、限价政策,广州深圳可以逐步有序地退出限购、限价政策。
资料显示,珠海自2011年11月1日实行限购政策,对新增住宅项目实行限价,最高价格不超过11285元/平方米,同时在主城区(香洲区)范围内实行限购,成为全国首个楼市“双限”的城市。


以下是珠海市人民政府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的意见》的全文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建设国际宜居城市,推进新城新区开发建设,深入贯彻国家、省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强我市住房保障和市场供应体系建设,促进住房保障与房地产市场均衡、健康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完善房地产市场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以保障和改善民生,营造良好营营商环境为基本出发点,将抓好住房保障和市场供应体系建设作为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建设国际宜居城市、推进新城新区开发建设的重要工作,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适度保障的原则,建立满足群众多层次居住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积极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建立、完善符合我市实际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二、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市场供应。抓好“保障”和“市场”,不断完善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的保基本、宽覆盖、多层次、可持续、能循环的住房保障体系。加大政府对保障性住房的土地和资金的投入力度,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保障性住房储备土地用途。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建设保障性住房,政府按规定给予税费减免等政策支持,多渠道筹集保障性住房房源。按照“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持、有市场”的保障原则和支持“合理自住需求”的市场调节原则,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和市场供应体系建设,处理好住房保障与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关系,确保住房保障与房地产市场统筹规划、协调均衡发展,充分发挥住房保障稳定经济、改善民生和房地产市场分类配置、促进增长的作用。
三、发挥规划和土地供应的调节作用,调整房地产产业结构,优化住房发展空间布局。合理调配土地资源,分类指导住房开发建设,均衡城区(香洲、吉大、拱北、新香洲、前山)和新城新区(横琴、南湾、唐家湾、西部地区)的土地资源开发强度,以中小户型的配置引领新城新区住宅发展规划;严格控制并逐步减少城区生产性用地和房地产住宅项目用地供应,新增的住宅项目要进一步优化户型,控制居住人口密度。为释放有效需求,优化住房发展空间布局,在城区购买144平方米以上(含144平方米)的商品住房不再需要提供社保或纳税证明。
四、以建设国际宜居城市为契机,加怏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推进新城新区的开发建设。以TOD(公共交通导向的发展)模式为引导,加快交通、、医疗、文化、体育等公共配套设施建设,促进多功能土地用途开发,提升新城新区的宜居、宜业品质,进一步引导房地产市场发展适应城市发展和产业发展的需求,实现产城融合。为鼓励、引导居民到新城新区安居,实现全市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协调发展,新城新区范围内,购买商品房不再需要提供社保或纳税证明。
五、依托“三高-特”现代产业发展,优化人才政策环境。确立人才优先发展的战略方针,培养和引进引领产业发展、参与国际竞争的领军人才和占据科技前沿的研发创新团队,集聚高层次、高素质创新创业人才、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完善以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为重点的社会保障制度,逐步扩大对各类人才的社会保障覆盖面,为更好地吸引人才,为他们提供安居乐业的理想生活环境,在我市创业、工作就业的非本市户籍居民,符合我市人才目录的,可以凭创业、ェ作就业等相关凭证,在城区购买1套商品房。
六、进一步改善金融机构的服务。为巩固我市多年来为促进房地产业适应产城融合、健康发展所取得的良好的市场调控效果,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房地产业的政策扶持,继续贯彻落实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积极满足居民家庭首套自住购房的合理信贷需求,放宽对在珠海创业、工作就业的非户籍购房人在珠海新购买商品住房的房贷限制。
七、进一步深化改革,尊重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简化审批手续:优化市场发展环境,改进房地产价格管理体制机制,通过市场决定价格。
八、进-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建设、经营行为和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对土地供应、规划审批和施工许可后的跟踪服务和监督,严格履行土地出让合同,保证配套建设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及、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与商品住房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进一步强化对商品房预销售许可和预售资金,推进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信用评价和激励机制,实施差别化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九、合理引导商品住房消费,加大对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和住房保障建设的政策宣传力度,引导居民合理自住的理性消费,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切实防止各类不实猜测和虚假信息等误导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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