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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曲靖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党的政策概况

发表于2013-03-26

曲靖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党的政策概况

http://www.yunnan.cn 发布时间 2011-05-26 11:30:56 星期四 来源:云南网 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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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碎“四人帮”后,根据和省委指示,曲靖地委全面进行平反冤假错案和落实党的政策工作。这一工作由地委统一领导,组织、纪检、统战、政法等部门分头负责。1977年9月12日,地委落实政策领导小组成立,由地委一副书记任组长,下设室(设在组织部)负责具体工作。11月16日,地委在宜良县狗街召开全区落实政策经验交流会,推动了冤假错案的平反工作。但当时干部、群众心有余悸,解决不彻底。 1980年2月,制定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公布后,根据省委指示,地委严格按《准则》规定,积极组织力量,全面复查全区“文革”中被立案审查和受各种处分的案件,经对1.3万多件案件进行复查,否定了其中不正确的结论,清退和处理有关材料;对144个集团性的冤假错案,全部公开平反,恢复人员的名誉;对非正常死亡的2310人,查明死因,作出结论,做好善后工作;对遭受迫害,未安排工作或工作安排不当的,作了安排、调整;补发了1295名国家职工被扣发的工资,对伤残人员作了妥善处理。同时,妥善解决了“文革”期间“二次土改”中的遗留问题。对其中被打伤、打残的96人及打死或打后致死的39人,均按规定予以落实政策,作了善后工作。对被错定为地主、富农的312户贫下中农、基本群众及错降为贫下中农的10户原地主、富农,全部当众宣布无效,一律维持土改时所定的阶级成分。并清退被非法没收、调换的房屋6470间,清退查抄没收的各种物资2.15万件,猪油、猪肉1.93万公斤,粮食36.85万斤,现金15.75万元。另有6.7两,银器609件,银元半开3947个,全部按国家牌价折价退还本人。在此期间,全区还复查处理了“文革”前的历史老案1635件,其中平反纠正1152人,对“四清”运动中处理的1376人的问题及384人的限制使用问题,全部按政策规定作了解决。对892名错划右派和690名因“右倾”被错处的人员,全部给予纠正。1980年10月,地委成立落实政策检查验收领导小组,抽调12名干部进行检查验收,同时召开全区落实政策检查验收工作会议进行具体部署。检查验收范围主要是“反右派”、“反右倾”、“四清”和“文革”中的案件。 1981年4月,根据指示精神,地委认真落实起义投诚人员的政策,建立、健全落实起义投诚人员政策室。地、县共抽调369名干部加强工作。至1988年,全区4330名起义投诚人员,除40人由于本人不要起义投诚证件、319人下落不明外,其余均逐人发给证件,对曾受过各种处理的635人,均全部作了复查。其中撤销原判决587人,给予妥善安置439人,给予定期生活补助95人,给予民政救济367人,由、政协安排36人。在认定为地下党、“边纵”时期的68名上层主要统战人士中,有46人被错误处决,政治上恢复了名誉,并对其遗孀子女在经济上给予补助。对原国民党“二十临教院”,确认为参加起义单位。 1982年4月12日,根据省委通知,地委对中共云南地下党和“边纵”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进行了具体部署。1985年8月13日,地委发出了《关于落实地下党、“边纵”人员政策检查验收通知》,截至1988年,对有申诉要求或组织认为应复查落实的4354人,全部作了复查。维持原处理决定的584人,纠正3747人。其中收回安排工作272人,作退职处理21人,离(退)休565人;恢复党籍234人,给予抚恤217人,追认为烈士928人,补办伤残手续给予定期补助101人,给一次性补助994人;撤销原结论389人,其它处理26人。复查中,还查清了一些建国前后的历史老案,如实作了结论,并按政策规定作了处理。 1982年4月,根据、省委指示,全区开展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工作。地、县(市)委分别成立落实知识分子政策领导小组和室,负责组织检查落实知识分子政策。至1988年,全区共平反纠正知识分子冤假错案2105件,为2.9万余名知识分子清理档案;为“文革”中被错停和错减发工资的132人补发工资2.16万余元,清退95人被侵占的房屋32间;吸收3589人入党,选拔2843人进入各级领导班子,为75名人士安排了荣誉职务;为1358人解决了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给6550户、3.3万多名知识分子家属办理“农转非”手续;调整解决496人用非所学的问题,选送2600名知识分子干部到地委党校或大专院校进行两年以上的培训。1986年,根据召开的落实政策小组扩大会议精神,地委进一步采取措施,首先加强落实政策工作力量,全区共配备办案人员506人,并实行定案件、定人员、定时间,包调查、包结案、包善后工作、包做思想工作的“三定四包”办案责任制。全区有173个单位有复查任务,其中有128个实行承包制。同时,地委主要领导还亲自带领地直各部门领导,先后在富源、师宗和地直单位主持召开落实政策办案现场会。4月初,地委主要领导率领地直机关负责人,在富源县召开办案现场会,当场拍板解决了25件久拖未结的疑难案件。随后,各县(市)和地直单位先后召开27次现场办案会,共解决247件长期积压的疑难案件,加快了落实政策进度。 1989年,地委组织部转发云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对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在五十年代初期由于组织原因失去公职的人员给予定期生活困难补助的通知》,要求各县按照文件精神,抓紧解决。至1991年,共对建国前参加革命、50年代初期因组织原因失去公职的108人办理了定期生活补助。同时,对建国前入党、50年代因停止农村基层组织活动而失去党籍的58人,分别按党的有关政策给予定期生活补助和恢复了党籍;对原参加“边纵”且一直坚持革命斗争,在1950部队整编中被编余回乡的1095名干部、战士,分别按有关政策补发了复员军人证明书;对原农村大队一级的4233名半脱产离职干部,分别给予定期生活补助;对1956年前曾担任过区(科)级干部职务被错处的20人,批准享受副县(处)级政治生活待遇;为202名干部参加革命工作的时间作了更改;对建国后历次政治运动中受各种错误处理和其它原因申诉的114件作了复查,给予恢复公职作退(离)休、退职处理34件,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40件,给予定期生活补助7件,发给抚恤金、冤狱费6件,作其它善后处理27件。 1992年,全区先后为156名干部平了反,落实了有关政策;为16名原“边纵”复员回乡人员补发了《复员军人证明书》。同时,还分别为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17名干部和建国后参加革命工作的23名干部更改了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地委组织部被中共云南省委授予“全省落实政策先进集体”称号,组织部长母其敏、地区纪委书记江朝品等34人被中共云南省委授予“全省落实政策先进个人”称号。年内,根据省委组织部的指示精神,全区各县(市)委组织部在对马龙进行《马龙县落实政策干审材料专辑》试点编写后,分别投入人力、财力编写落实政策和干审材料专辑。1993年6月28日,地委组织部召开全区《落实政策干审工作材料专辑》定稿会议,《专辑》的编成标志着17年来全区落实政策工作善始善终完成了任务。(撰稿:陈波 夏体凡) 来源:曲靖史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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