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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业主呼声,敦促曲靖市住房公积金尽快允许每年提取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

发表于2013-07-12

去年使用商业贷款(开发商不允许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了一套商品房,现在每月要还商业贷款2000元,而单位每月为我存入公积金近1500元,但这笔钱却只能一直躺在那里不能使用,我想问的是:为什么昆明以及外省的很多地级市都可以每年支取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而曲靖作为云南省经济总量和人口总量的第二大城市在公积金管理上却如此落后?
   今年号称政府机构转变作风年,转变作风的终极目标是急人民群众所急,想人民群众所想,为人民服务。曲靖在2012年前购买首套房子的职工有很多是用商业贷款,因为当时公积金贷款需要房产证抵押,不能按揭贷款,所以没有房子的职工被迫使用现行利率比公积金高2%的商业贷款。商业贷款的还贷压力本来就要比住房公积金大,现在住房公积贷款可以每月用缴存的公积金抵扣,商业贷款却不可以!这进一步加大了两者之间的不平等!我恳请云南省相关领导能体恤百姓的生活压力,敦促曲靖市住房公积金尽快允许每年提取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或者每月抵扣商业贷款,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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