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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轮胎被戳谁之过 工商调解息纠纷

发表于2013-08-22

轮胎被戳谁之过 工商调解息纠纷 
 
 
 
 
本报讯 7月25日,富源市民陈先生入住曲靖开发区某酒店,次日开车时发现车辆轮胎被戳破,随后与入住酒店发生纠纷,在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分局工作人员的协调下,解决了此纠纷。

7月25日,家住富源的陈某到曲靖办事入住曲靖开发区某酒店,按照酒店保安的安排将自己的爱车停放在酒店指定地下停车场。次日前往停车场开车,车子启动倒车时突然听到轮胎漏气所发出的异常声响,陈先生急忙下车查看发现有一金属物已经嵌入车胎内,发瘪的轮胎使车辆无法正常行驶。为此,陈先生以自己车辆未驶出酒店停车场为由,当即和酒店管理人员现场沟通并要求酒店支付其购买及更换轮胎所需费用。经过联系后双方确认所需费用约3000元左右,也约定由酒店为其支付1500元作为友情补偿。但数天后车主声称自己更换轮胎共支付费用5200元,要求酒店承担至少4000元的费用。为此双方发生争执,车主便拨打了12315电话要求工商部门协调解决。

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分局工作人员接到12315指挥的任务分派后,及时联系了双方进行调解,因现场已经消失,遂通过双方口述进一步了解情况。鉴于车主对自己车辆周围情况未尽到查看义务,对车辆轮胎被戳破事宜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尚且也无证据表明酒店保安存在失职行为导致陈先生车辆轮胎被戳破。经过执法人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劝导后,纠纷双方在两次协商后由酒店本着友情补偿的原则,对车主陈先生进行了1800元的补偿作为轮胎购买及更换的费用。8月17日,一起让双方都感到难缠的纠纷在工商部门的协调下得以圆满解决。 唐相平 张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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